跨“双黄线”逆行转向 肇事夺命获刑并赔近70万
邵阳新闻在线讯( 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一老司机麻痹大意违章转向,酿造车祸致死一人毁损三车。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10月13日,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罗聪亮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被告人罗聪亮系隆回县籍进城从事货车驾驶劳务农民工,受雇于该市某保安公司。2013年11月22日旁晚,罗驾驶公司一小货车沿邵阳大道自东向西行驶,在行至财桥村路段时,罗违章跨双黄线提前左转弯逆行,造成相向驾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钟某躲避不及而两车快速相撞,罗车撞击后向前翻滚,又将前方驶来的梅某之车撞倒,接连两次肇事,造成被害人钟某当场死亡、包括罗本人的司乘人员7人受伤、3车严重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勘察与调查认定,肇事司机罗聪亮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次月13日,被告人罗聪亮与被害人钟某家属达成了民事和解赔偿协议,由罗所在的保安公司先行赔偿钟某家属各种经济损失共计69.8万元,同时,被害人亲属对罗过失犯罪表示谅解,并书面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罗聪亮的刑事责任。鉴于此,法院遂依法对被告人罗聪亮从轻判处缓刑。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