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司法局两活动夯实干部普法教育

【时间:2012-10-29 11:1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张颉如)为了使“六五”普法更加突出实效,武冈市司法局不断总结“四•五”、“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推出了“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新举措,并且以武冈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开展“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活动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省邵驻武各单位,以创建“法治武冈”为契机,以熟练记忆、熟练掌握、熟练运用为目标,以本职岗位为依托,紧密联系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全市各单位“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活动,引导全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岗位基本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提升执法质量。

  该局表示,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基本的、本岗位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分管业务范围内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做到熟记熟背、熟练运用,同时在各单位培育3—5名熟悉本部门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全市干部职工专业法闭卷考试达标率不低于95%。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9月31日。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根据各单位上报及商定的时间安排表,每年学习考试1—2个本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同时学习1—2个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凡50周岁以下人员必须闭卷考试,5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开卷考试。考试由市依法治市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年度学法成绩。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结合“六五”普法开展情况,一并检查验收。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六五”普法、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工作指标,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活动中不认真、成绩不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考试不达标的领导和个人要强化培训,经考试后还不达标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参考率、及格率未达到95%以上的,按比例核减单位年度优秀指标。自开展“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以来,据统计,行政复议案件比同期下降35%。这一新举措的有效实施,为积极促进武冈法治城市的创建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加快“法治武冈”建设步伐,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及邵阳市和武冈市委要求,从今年起又在该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年度“述法”工作。述法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该办设在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述法考评对象包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机关、省邵驻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内容主要是6个方面:1、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2、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3、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和不良社会影响情况;4、依法行政情况。各述法单位班子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被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或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5、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6、个人遵纪守法的情况。各述法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法综治考评大会上,以口头形式公开述法。单位班子成员递交书面述法报告,年度述法与年终综治考核同步统一进行。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并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两活动的开展,彻底改变了过去普法工作走过场、执法部门不懂法、行政违法的不利局面,从而激励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做到学用结合,既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又增强了干部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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