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亮点频现

【时间:2012-08-06 11:2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立纯 欧定权)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要求社会管理与之相适应,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时期或每一个阶段,都对社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而创新社会管理的背景是由于社会矛盾增多、复杂性增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社会矛盾,为社会矛盾化解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实现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治标与治本的完美结合。武冈市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立足武冈社会矛盾化解的实际,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各项工作呈现了许多管理创新的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出新思路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是社会矛盾易发、高发、多种矛盾交织合流、矛盾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复杂,矛盾的顽固性增强、化解难度显著增大。因此,在社会矛盾的化解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的同时,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不断提高调解技能与调解效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克服人民调解公益编制不足,经费保障有限的瓶颈。2008年初,武冈市司法局在一些乡镇尝试“家户长调解制”,经过一段时间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明显提高,人民调解“武冈模式”已初具雏形。然后,武冈市司法局通过反复论证:发现这一模式的推广,一是能壮大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二是能提高人民调解效率;三是使一些贫困地区缓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不足;这一成功经验,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在2009年第8期以《“家户长”调解制破解基层调解难题——湖南省武冈市人民调解探索出新思路》作为经验材料向全国推介。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领导干部谈科学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又将“家户长调解制破解基层调解难题”全文编入该书,进一步在全国进行宣传。在调解方法优化的同时,力求程序先进。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程序上,2012年4月武冈市司法局又独立编制了统一的《人民调解规程》,从不同的角度实现人民调解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完美结合。近两年来,武冈司法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05起,调处成功5092起,调处成功率达99.74%,成功率同比增长6.21%。特别是邵阳市境内某水库泄洪损害赔偿,武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民众因商品房租赁损害赔偿,湖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邵阳县向某人身损害赔偿等多起诉求标的均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重大纠纷的成功调处,实现了武冈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跨越性发展。

  普法教育工作推出新举措

  经过“五•五”普法的扎实推进,武冈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学校、从干部到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长,法制水平明显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健全,法制“六进”法制文化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别是“四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武冈市司法局作为普法工作的专业部门狠抓普法队伍建设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工作载体,根据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与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法制文艺汇演,编制法制台历,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将普法讲坛搬到社区、农家院落、学校,使人们在娱乐休闲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知识。在“五•五”普法期间,武冈市司法局投入普法力量达4380余人次,发放普法读物达9万册,使近百万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为了使“六五”普法更加突出实效,武冈市司法局不断总结“四•五”、“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推出了“学好专业法、提高执业力”新举措,并且以武冈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县)直机关各单位根据各自部门的职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重点注重本行业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一个“专”字,强调一个“实”字,提高本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并将领导班子学法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对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全员专业执法考评,从而彻底改变过去普法工作走过场、执法部门不懂法、行政违法的不利局面,从而激励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做到学用结合,既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又增强了干部专业知识。自开展“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以来,据统计,行政复议案件比同期下降35%。这一新举措的有效实施,为积极促进武冈法治城市的创建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安置帮教工作找到了新方法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经济快速转型,劳动力的流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武冈市司法局在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中,针对刑释解教人员跨区域流动量大、帮教难度大的特点,认真总结适合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的新经验。2003年武冈市司法局稠树塘司法所率先提出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共管”的新方法,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对其实行跟踪帮教的同时,委托流入地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或其所在的单位对被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不定期的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安帮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这样既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又有利于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社会效果十分明显。同年4月,时任邵阳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的张明华同志以《稠树塘镇司法所安帮工作出新招》为题,在邵阳日报发表文章,将这一在安置帮教领域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介。2005年10月14日在广州召开的司法行政合作协调会议上,司法部明确提出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使得武冈市司法局这一安帮创新工作不仅在实践上得到充分的肯定,而且从理论上获得了国家最高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撑。这一方法的有效实施,破解了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脱管失控而重新犯罪的难题。在过去的八年里,武冈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7%范围内,安置帮教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融入社会,涌现出马昌武等多名勤劳致富典型。

  干部心态教育辟出新路径

  为在司法行政系统培育起智足感恩、爱岗敬业、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有效防止司法行政人员因经济收入偏低、部分同志买房难、小孩就业难等因素所产生的心理压力,消除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出现的焦虑不安、浮躁不定、紧张不已的不良情绪,最大限度的激发工作潜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效能,促进武冈司法行政事业快速发展,从2009年开始,武冈市司法局就率先提出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干部心态教育工作计划。

  自2010年以来,武冈市司法局在本系统曾先后开展了四次全员社会心态教育,以《增广贤文》、《诫廉家训》、《朱子家训》、《阳光心态》作为教育读本,局长陈立纯亲自带头参加心态教育培训活动,并且在本系统各个阶段的人、事工作安排中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树立阳光心态,以知足感恩、乐观豁达、宽厚待人、满怀激情、奋发向上、永远自信的心情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两年多时间以来,武冈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全员心态教育,出现队伍稳定、做事用心、工作专心的新气象,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这一时代主题,扎实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由于心态好、工作热情高,在化解社会矛盾、为民办实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两年中,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下基层劳动已制度化、常态化。在劳动中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在群众中树立了亲民的良好形象,建立起和谐的干群关系,帮助农民群众水渠清淤、掘饮水井、开挖引水渠、搬运土石、修建村级公路、植树造林等。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达420余件,全员深入基层,有效消除各种矛盾隐患,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各项工作效能同比提高10.26%。武冈市司法行政系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构建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全员心态教育,在整个系统已普遍形成了知足感恩、爱岗敬业、豁达乐观、团结奋进的良好心态;涌现出陈立纯、朱芴青、隆彩虹等一大批勤勉敬业的省部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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