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检察:在“舌尖上”非法牟利,日子变得有“判”头

    【时间:2024-08-26 11:4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黄艳君)气压罐、反应釜、脱水机……这些设备为何会出现在居民住宅房内?近日,邵东市唐某某从事收购、销售狗肉生意,为稳定货源,他企图在家非法制造危险化学品氯化琥珀胆碱以卖给毒狗贩子,用于制作射杀狗的毒镖。

    制药、卖药、毒狗、收狗、售狗肉,在唐某某眼中,这是条一本万利的“生财之道”。2023年5月,曾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唐某某开始重操旧业,收购死狗并进行粗加工后,存放于冻库内,找到合适的买家后再将狗肉售出。“收购来的死狗大多是被用琥珀胆碱制成的毒镖毒死的,做这一行的人心里都明白。”

    而随着公安机关对毒镖的打击,不法分子购买毒镖越来越困难。“这样下去对我的生意也有影响,不如自己制作毒镖,卖给打狗的人。”2023年8月,唐某某为了稳定狗肉生意,在明知琥珀胆碱具有毒害性的前提下,依然铤而走险,纠集傅某某一起在家中尝试制作琥珀胆碱。直至2023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唐某某、傅某某共尝试制作琥珀胆碱五次。

    此外,在唐某某租用的冻库内,还发现了其收购而来的整条死狗112条,经随机抽样鉴定,均检出琥珀胆碱。“这些狗肉或批发,或零售,不管是流入饭店还是菜市场,都将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经审查,检察官发现唐某某在半年内共销售狗肉5000余斤,销售金额约9万元,非法获利约2万元。

    对此,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7月30日,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三千元;以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唐某某承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所得价款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二十七万元的赔偿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广大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勿贪图利益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此外,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需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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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蒋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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