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红)近日,新宁县司法局回龙寺司法所受法院委托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深入推进“三源共治”,直面和化解基层矛盾,推动基层社会有效自治,提升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7月初,新宁县人民法院接到金石镇白沙片区罗干村村民倪某的求助,倪某与罗某于2019年3月25日协商购买了罗某在紫云林场棚户区改造第一期指标房屋,价格为190080元,已分期支付到位,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房子不能按时交付而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及村组干部多次调解,矛盾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申请人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龙寺司法所所长姜安华在接到法院推送后,立刻组织调解队伍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分别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目前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和他们探讨解决的目的,提出解决方案。两位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讲解及劝说下,被申请人同意在已退还部分房款的基础上,将剩余部分按所协商的一次性付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今后工作中,回龙寺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