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沙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一起诈骗案的详细案情,被告人潘某丰因诈骗7名老人共计70余万元养老金,构成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71岁的檀老是某公职单位的一名退休职工。2016年年初,檀老将自己十几万元养老钱投给了一家经营老年公寓的服务公司,该公司承诺高利润高回报,但却在2020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打击处理。后因办案难度大,包括檀老在内的多名老人始终没有拿回投资款。经历一次次失望后,一名叫潘某丰的年轻人联系上了这些老人。
“潘某丰一方面以自己是投资者、受害者的身份来拉近与老年投资者们心理上的距离,第二就是承诺在经营养老公寓的过程中,如果一旦有盈利,就首先把这些钱还给老人。当被告人以这种理由和借口来接近被害人的时候,老人往往就被骗了。”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青枚说。
2020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26日,潘某丰以经营老年公寓需周转资金等为由,骗取檀老等7名老年投资人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在此过程中,为使檀老等被害人相信其具有还款能力,潘某丰先后制作四本假的不动产产权证用于抵押给被害人,以便继续骗取被害人财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一直没有下文,老人们纷纷选择报警。经查,潘某丰在前养老项目公司担任人事经理,在该公司被查处后,他发现老年投资人追回投资款心切,于是顿生贪念,期间,他重新运营公寓的说法是虚构的,从投资者手中骗来的70余万元均用于他个人赌博或者偿还高利贷。
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潘某丰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决书
检察官提醒:任何高投资、高回报都是有极大风险性的,在选择投资渠道时,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如果遭遇了类似这种养老诈骗,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
来源:湖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