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交警:男子醉酒驾驶被刑拘,法院七日内作出有罪判决

    【时间:2023-04-29 11:14】【来源:邵阳长安网】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赵璧煜)4月26日,秦某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邵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该案是邵东市公安交警联合检察院、法院通过速裁直办程序办理的1起醉驾案件。

    2月13日20时许,秦某良饮酒后驾驶车牌为川XA***8的普通客车行驶至北岭路焦化厂路段时被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执勤人员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秦某良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2.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对秦某良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传唤其接受调查时,秦某良因与家人吵架已离家出走。后在办案民警及其家人的劝说下,秦某良于4月20日来到邵东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鉴于秦某良有犯罪前科,4月21日,经邵东市公安局批准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将案件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起诉。4月26日,秦某良危险驾驶案在邵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据悉,原来审结一起醉驾案要3至6个月,如今通过速裁直办程序,结案周期最长不超过7日,极大提升了公、检、法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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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钟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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