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消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将于10月1日实施。
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
此次修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具体还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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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