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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法院: 赡养问题起纠纷,法官调解续亲情

    【时间:2022-07-22 17:06】【来源:邵阳长安网】

    邵阳新闻在线讯 通讯员 孙虹 杨红霞 

    含辛茹苦把孩子抚养大,帮助各自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的老汉却和儿子对簿公堂。近日,新宁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此赡养费纠纷一案。

    原告魏某某现已92岁高龄,早年丧偶,与其妻共生育了3子3女,次子魏某成5岁时,被过继给魏某某二哥。为了孩子们的成长,魏某某一生未再娶,又当爹又当妈,把5个子女拉扯大并帮助他们各自成家立业。子女们一开始还算孝顺,轮流照顾老父亲,直至魏某某的老宅被征收,得了一笔补偿款,矛盾出来了。

    魏某某1955年时曾修建了一座砖木结构房屋,随着子女们先后成家,都相继搬离,仅小儿子魏某成仍居住于此,后该房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权至魏某成名下。2020年因修建高速公路此房屋被征收,得补偿款45万余元。因为这45万元的归属,魏某成与父亲、兄姐发生矛盾,他认为房屋确权在他名下,补偿款自然全部归他所有。经多方做工作,魏某成拿出了其中的16万元进行了分配,魏某某分得10.4万元,兄姐各分得1.4万元,然而魏某成又因父亲分得的这10.4万元钱的管理问题与兄姐发生争执,后魏某成未再对魏某某履行赡养义务。

    因老宅被征收,魏某某便在新宁县城租了一间住房,其他四个子女轮流负担他的伙食费,房租及水电等则由魏某某自行负担,且其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前,各项开销日益增加,10.4万元钱也支撑不了多久。于是,魏某某向新宁县重大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与小儿子魏某成的赡养纠纷。该委员会先后三次通知魏某成调解,其均明确表示拒绝,无奈,魏某某只能将小儿子魏某成起诉至新宁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经实地走访,充分了解了该案的矛盾源头,而且该类案件在当前农村地区也时有发生,为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选择现场调解。承办法官从赡养老人是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入手,从情理上劝说魏某成,让他多想想成长道路中父亲付出的心血、兄姐的照料,不要因为一点矛盾便把血肉亲情都舍弃了,然后又从法理上对魏某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一下午的调解,一家人从最初的骂骂咧咧、互相申斥到心平气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魏某成表示一定会承担起赡养义务,再也不会对老父亲不管不问了。

    “百善孝为先”,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子女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精神上得到慰藉,安度晚年,法官的耐心细致使魏某某一家找回了久违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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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培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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