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邵阳新闻在线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邵阳市司法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2-05-24 10:28】【来源:邵阳长安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举措依法落实到位,是地方立法的重要使命和职责所在。近年来,我市行政立法工作始终将保障发展新格局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发展更强劲,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社会文明更加进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党的建设更加坚定”做好行政立法的各项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立法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见成效。我市紧紧围绕邵阳市委决策的重点、经济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着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

    2021年以来,我市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其中《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为湖南省首部三市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果,探索建立了跨区域协作保护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应急处理、联动保洁、生态补偿、联合执法六项机制,为资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邵阳市地方特色食品保护条例》和《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从历史文化保护和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立法,为保障乡村秩序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护航,现已形成送审稿,目前正在人大审议过程中;《邵阳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聚焦公众关注的热点、社会管理的难点领域,规范物业管理秩序,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小快灵”立法模式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见成效。近年来,我市在立法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地方实际,着力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和细化,不贪大求全,务求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比如,在制定《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过程中,立足于邵阳市资江流域中突出的环境问题,如围绕解决水资源管理不严格、河道管理“四乱”突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措施不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措施,在三市设立的通用条款基础上设置因地制宜的专用条款,充分体现了邵阳特色。

    三是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在强化质量效益上下功夫、见成效。始终坚持立法为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组织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每部法律草案均通过邵阳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重要立法项目均召开专题论证会研讨。并且善用“外脑”,50%以上的立法项目均与高校、律所合作开展立法起草、论证。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立法工作,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我市组织起草关于政府立法工作的“一条例三办法”,对政府立法程序、公众参与具体措施、政府立法专家库的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设置作出规定,为政府立法活动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目前《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已出台并实施,《邵阳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邵阳市行政立法专家库管理办法》《邵阳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已形成办法草案,正在走发文程序。

    立法质量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技术,找准矛盾焦点,因时因地因事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为邵阳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

    来源:邵阳司法行政


    分享到:
    责任编辑:曾小慧
    2020-2021 © 邵阳长安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