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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县检察官慧眼识破“案中案”

    【时间:2022-02-16 10:19】【来源:邵阳长安网】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邓晶 西丹)日前,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过程中,通过分析银行流水及资金走向,自行补充侦查,查明案中的盗窃事实,挽回经济损失近十万元。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莫某某、邓某某作出了判决。

    根据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发现的银行卡涉案信息,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邓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本人银行卡以及介绍莫某某等三人租借共计15张银行卡和一个微信账号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2021年4月21日,邓某某、莫某某二人已经尝到来“快钱”的甜头,遂心生歹念,合谋着反正是犯罪分子骗来的钱,索性黑吃黑,干一票大的。邓某某因此多次将两人银行卡内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资金近十万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和微信,用作开支。

    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办案检察官敏锐感觉到,该案可能存在“案中案”。通过反复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分析银行流水和资金去向,找到了资金流出到支付宝和微信的证据。最初邓某某、莫某某对黑吃黑事实不予承认,检察官结合两人的家庭情况和成长轨迹,摆证据,讲法律,耐心做工作,最终突破邓某某、莫某某的口供,两人承认自己的盗窃事实,同时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从此以后,好好改造,绝不再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争取早日出来,做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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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蒋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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