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中院出台《十二条措施》服务保障“五好园区”建设

    【时间:2021-12-02 17:44】【来源:邵阳长安网】

    12月1日,邵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五好园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推动“五好园区”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为“五好园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图片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青山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副院长周盖雄主持发布会,研究室负责人邹娟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

    邵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吴青山



    《实施意见》以服务保障园区发展为主线,着眼园区企业司法需求,立足精准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全文共分为12条具体意见,包括转变思想观念、严惩侵犯园区投资者合法权益犯罪、先调后判审慎处理案件、加强产权保护、抓好金融审判、强化行政审判、兑现涉园区企业胜诉权益、完善诉讼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做好普法宣传、设立专业团队等方面内容,涵盖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司法活动运行环节,涉及刑事、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破产、劳动争议、行政争议、执行等各类矛盾纠纷。《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园区优质营商环境的构建起到巨大推进作用。


    图片
    图片

    记者提问


    吴青山表示,“五好”园区建设,事关邵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现代化新邵阳建设,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服务保障“五好园区”建设上主动上门深入调研,精准出台司法政策,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高质量建成“五好”园区注入强大动力。


    图片


    图片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五好园区”建设提供

    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好园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政法委《邵阳市政法机关护航“五好园区”建设八条措施》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邵阳经开区“五好园区”建设,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


    推动邵阳经开区“五好园区”建设,是立足当前我市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市法院要站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的高度,强化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为“五好园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协同性,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推动“五好园区”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司法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落细落实。

    2


    依法严惩犯罪,深化平安建设


    严厉惩处侵犯园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阻挠施工等妨害经营行为,依法严惩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借故挑衅、聚众闹事等犯罪行为,净化园区经营主体干事创业环境,推进“平安园区”创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


    坚持先调后判,审慎处理案件


    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坚持先调后判,对园区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协助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防止将一般性经济纠纷、行政争议当作犯罪处理。对园区企业家或者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事实、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无罪。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和责令退赔。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创新创业,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4


    加强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


    依法保护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对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维护创新企业正当权益。及时审结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园区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妥善审理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引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鼓励园区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5


    抓好金融审判,支持依法融资


    妥善审理涉园区企业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融资租赁等案件,规范和引导融资秩序,保护园区企业为生产经营所需、利率约定合法的借贷行为,支持和保障园区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强对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企业财物的“套路贷”的识别,否定民间借贷纠纷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为防范化解园区金融风险提供保障。

    6


    强化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


    园区企业等主体起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逾越法定权限、违背法定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法院应依法纠正相关行政行为。妥善审理涉及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依法纠正对企业经济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当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行为。对企业经济主体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相适应,明显不当的,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7


    维护胜诉权益,善意文明执行


    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作用,及时兑现涉园区企业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园区中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灵活选择“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8


    完善配套机制,落实便民举措


    建立涉园区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做到优先介入、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由专业速裁团队对园区小额诉讼等简单案件快审快判,减轻企业诉累。完善司法建议机制,加强对审判中涉园区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合同审查不细、法治观念不强、风险意识不足、内部管理不力等问题,及时向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出司法建议。

    9


    注重沟通联络,强化诉源治理


    双清区法院在园区建立诉源治理服务站,确定一名专职委员担任负责人,安排若干名干警担任联络人员,做好与区法律服务部的对接,专门处理涉园区企业纠纷。诉源治理服务站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衔接联动,健全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机制,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引导各方理性、及时处理纠纷,着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争议,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出园区”。

    10


    做好普法宣传,防范法律风险


    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普及涉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园区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园区、企业、车间”活动,助力企业不断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注重防范法律风险。

    11


    建立专业团队,实现精准审判


    抽调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资深法官,组建处理涉园区企业纠纷的刑事、民商、行政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实现精准审判。围绕涉园区典型案件,邀请相关企业家参加座谈,及时听取园区、生产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质量。

    12


    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


    市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立案庭,由一名副庭长担任联络员,负责涉园区企业纠纷化解的协调联络,定期对双清区法院诉源治理服务站进行工作指导,共同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分享到:
    责任编辑:曾小慧
    2020-2021 © 邵阳长安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