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容小杰)11月21日上午9时50分许,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杨桥镇执勤时,对一辆安装晴雨伞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员赶忙解释,不过他一张口民警发现,驾驶员嘴里酒气不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承认:由于天气转凉,身上风湿疼痛厉害,喝了几杯药酒出门。民警要求其出示摩托车证,驾驶人未能提供证件。民警只得带其回中队进一步核查信息。经核查,驾驶员未年检,无保险,酒驾,非法改装(安装晴雨伞)、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酒驾、非法改装以及未买保险、无证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暂扣驾驶人摩托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邵东交警温馨提示: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理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追悔莫及。请广大驾驶员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