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建林)11月8日上午,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该案的执行法官因案施策,既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想方设法为被执行企业纾难解困,受到双方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该案中,申请执行人唐某原系邵阳某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2019年1月3日,唐某与股东盘某、陈某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唐某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23%股权,以170万元价格转让给股东盘某、陈某,并约定了付款期限,该公司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协议生效后,盘某、陈某陆续支付股权转让款50万元,余款未支付。后唐某多次催收未果,为此成讼。后经法院判决,由盘某、陈某及邵阳某新型建筑材料公司共同支付股权转让款120万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4倍计算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唐某于今年8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针对该案申请执行标的大、产生纠纷时间长、被执行人又为民营企业等情况,执行局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分析案情,多次到被执行企业调研。了解到该公司受疫情影响,2020年生产近乎停滞,经营陷入困难。2021年初,盘某、陈某通过自救,生产逐渐好转,但销售回款不足,偿还能力有限。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势必使企业再次陷入困境,甚至有可能破产倒闭,无法清偿申请人欠款,工人面临下岗失业,对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执行法官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在被执行人未履行的情况下,分析利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分批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在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被执行企业影响最小。
11月8日,最后一笔案款到位,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