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建林)8月17日,一辆宝马X5豪车被执行干警驾驶进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地下车库,随后该车被上锁并贴上法院的封条。
2018年10月,申请执行人朱某拟承包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公司开发的洞口县某工程,向该公司汇入履约保证金150万元。后因该工程没有启动,双方经协商约定将保证金转为湖南某建设公司的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担保人罗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并未依约还款,为此成讼。2020年8月25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确认由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公司、罗某连带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96万元。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仅归还了部分款项,2021年7月6日,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发现,湖南某建设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已资不抵债,担保人罗某名下有宝马X5汽车一台,但罗某强烈要求先执行该公司名下财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2021年8月17日中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车辆所在的小区,但罗某未在现场,车辆无法移送,承办法官立马通过电话联系罗某,希望他交出车辆钥匙,配合法院执行,并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执行的利害关系,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罗某委托其朋友交出了钥匙,随后,该车辆被扣回法院待下一步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