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喻凤 屈叶乐)近日,武冈法院荆竹铺法庭妥善解决了一起继承纠纷案。
该起继承纠纷因被继承人肖某去世后遗留的1.2万元而起,由于肖某生前未对遗产做有效遗嘱,原告杨某(肖某儿媳)、肖某甲(肖某孙子)认为肖某生病时是他们照顾的,同时称肖某去世前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两原告,因而该1.2万元应归两原告所有。而被告肖某乙(肖某二女儿)辩称肖某生病时都是她在照顾,且肖某生前将银行存折交给了她并表明1.2万元是留给她及肖某丙(肖某四女儿)的,因此她有权自由处分这1.2万元遗产。
荆竹铺法庭受理此案后,通过诉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及庭后做双方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仍对该笔遗产归属各执一词,达不成一致意见。面对这种情况,该案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敏锐地察觉到原、被告间还有调解余地:双方可以不将1.2万元遗产为己所用,同意用于给肖某安装墓碑等后续事宜,但均不放心将该笔钱交给对方保管和使用。承办法官以此为切入点,提出了1.2万元遗产暂由原、被告都信任的第三人来保管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尽管一纸判决能让案件了结,但对家事纠纷来说,判决往往并不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实质性化解,因而就算家事纠纷调解难度大,法官们还是迎难而上啃“硬骨头”,发挥耐心做工作、细心做调解、真心解纠纷的工作态度,解开当事人心结,定纷止争,从而为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