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杨红霞 陈松柏 )“法官呀,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这难题,要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5月18日,新宁县人民法院成功为新宁县某医院315名职工追缴养老保险费共计310.09万元,医护人员们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0年5月,新宁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下称社保中心)在对新宁县某医院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实地稽核检查中发现,该院欠缴其315名医护人员养老保险费共计310.09万元。随后,社保中心先后向该医院下发了《养老保险费限期缴纳告知书》、《养老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及《养老保险费征收催告书》,该医院一直未履行义务。社保中心于2021年1月向新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征缴社会保险费,随后,新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528行审1号裁定书,责令该医院立即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10.09万元,该案于2021年3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经过线上查询得知,该医院除了一个城乡医疗保险专用账户和每日流水账户,其他有余额的账户均已被其他法院冻结,而这个城乡医疗保险专用账户是与社保局对接医疗保险报销的专户,实际是需要支付给患者的钱,每日流水也得维持医院的基本支出。为了维持医院正常经营,保障患者基本权益,同时也得兼顾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多次找医院的负责人沟通,释法明理,帮助他们解难题,找方法。经过不懈努力,该医院的负责人从不理解到积极配合,想办法筹措款项,于5月18日一次性将310.09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费全部给付完毕。
“我也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相关精神,有些企业眼前是遇到了一些困难,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案件执行到位就完事了,还要考虑企业的生存,为其纾困解难谋出路,确保执行案件在办理效果上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相互统一。”执行法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