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徐银芳 王丽丽)2月2日,武冈法院执行员张先斌执结了一起时间跨度长达十八年的抚养费纠纷案。
2002年,左某到武冈法院起诉离婚,武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左某与其丈夫杨某离婚,并判令杨某在2002年年底前付给左某小孩抚养费、生活困难帮助费共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左某多次催促未果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经多方查控,发现杨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在知会左某后,该起案件被裁定终本。
尽管该案已经终本,但是武冈法院执行局一直在定期、不间断地查控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财产情况。2021年初,执行员张先斌再次发起对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全方位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两千余元的存款。之后,张先斌迅速主动恢复了对杨某案的执行,冻结了杨某名下的存款并与杨某取得联系。张先斌对杨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杨某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判决确定的款项以及迟延履行的利息。2月2日,杨某将2.6万元交至左某手中。尽管迟到了十八年,但在武冈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下,左某的胜诉权益最终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