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盗窃电缆案

    【时间:2021-01-22 14:51】【来源:邵阳长安网】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良晔)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盗窃通讯电缆案,张某等四名被告人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处罚金四千至五千元不等,被告人罗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0月6日晚,被告人张某、李某、段某、肖某等四人携带电缆剪、老虎钳等工具驾车来到城步儒林镇大竹坪路段,趁无人时剪断安装在电缆井内价值30100元的金杯牌电缆线730米,随即将偷盗的电缆线装上面包车后离开现场。10月7日,张某等四人将偷盗的电缆线出售给经营废品回收店的被告人罗某,罗某在明知电缆线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以2万元的价格予以收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张某、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予以惩处。李某、段某、肖某、罗某四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5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责任编辑:罗思
    2020-2021 ©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