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孙志辉)1月19日,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面对面调解,善意文明执行,让家住新邵县酿溪镇栗山社区居委会的癌症患者李某重燃生活的希望,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8年3月12日,李某因急需用钱向家住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的余某借款12400元,并约定年利率24%,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余某多次向李某催讨。但其以没钱为由,一直未偿还借款。2020年6月,余某向新邵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调解,由李某向余某偿还借款12400元及利息。但余某仍未偿还借款。2021年1月6日,余某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中,执行干警到李某家调查询问,要求李某履行还款义务。李某表示其身患甲状腺癌症,每天都要治疗,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承受着巨大压力,且经济压力巨大,无力偿还。同时,李某向执行干警提交了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住院证明。考虑到李某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并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保障困难群众生存的角度,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余某与李某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在不影响李某治疗的情况下,由李某对债务进行分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