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讯(记者 陈星 通讯员 王新龙)“我拒不付农民工资和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都错了,非常不应该。”
据悉,肖某于2019年初应聘到苏某所开的家具厂打工,直至2019年年底,家具厂老板苏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肖某工资,肖某多次催讨后,苏某给肖某出具了一份金额为34000元的工资欠条,此后又用一个床抵了1860元,剩余工资一直拖欠未付。
肖某面对讨薪无望,便将家具厂老板苏某及家具厂诉至北塔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家具厂需支付肖某剩余工资32140元。
判决之后被执行人苏某依然未按判决支付肖某工资,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机制,经依法催告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2020年12月17日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处所依法传唤家具厂老板苏某,苏某极不配合,不单撕毁了传票还当场辱骂执行人员,法院立即抽调法警赶赴现场将苏某拘传到法院,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和释明法律,苏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了深刻检讨,当场筹钱支付了肖某工资。
法院鉴于苏某的认错态度比较好且履行了判决义务,决定对苏某罚款2000元,未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得到完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