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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打击非法捕捞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时间:2020-12-30 11:26】【来源:邵阳长安网】

    增殖放流现场。

    邵阳长安网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高山景行) 12月23日上午,在双清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干警的现场见证下,由被不起诉人朱某祥购买的价值1800元的鱼苗在邵水河高家坝电站下游河段实施增殖放流。

    家住双清区爱莲街道的朱某祥今年67岁,是一名“五保”老人。经双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14日19时许,朱某祥在禁渔区邵水河高家坝电站下游200米处的河道里安放了四条非法捕捞器具“地笼网”。10月15日9时许,朱某祥在该河段收取“地笼网”时,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共查获朱某祥放置的四条“地笼网”及其非法捕获的3.99公斤河鱼。

    双清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朱某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成立,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其自愿修补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我院办理的水资源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检察干警的担当,又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意义深远。”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立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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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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