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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邵县检察院首次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25 15:35】【来源:邵阳长安网】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慧琳)“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各位领导的帮助和厚爱,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谢谢你们。”在新邵县检察院召开的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上,案件代理人曾某甲激动地说道。

    案件委托代理人曾某甲是被害人曾某乙(殁年3岁)的爷爷。被害人曾某乙被害后未获得任何赔偿,且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被上级检察机关做存疑不诉处理,曾某丁(案件当事人,被害人曾某乙的父亲)与妻子精神抑郁,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案件处理四处奔走,无法正常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向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新邵县检察院受理曾某丁的司法救助申请后,按程序进行办理,并向其居住地村民进行调查,查明家庭条件确实困难。该案造成了被害人曾某乙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向县、市两级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申请,拟对曾某丁给予司法救助25万元。

    为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2月24日上午,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入公开听证程序,就曾某丁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案件办理。

    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毕华主持。焦毕华指出,这是该院首例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案件,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不仅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让当事人感受法律的公平和温暖,更是为了通过公开听证,面对面地与当事人沟通,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解除心理危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她强调,检察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朴素而深厚的感情,努力为他们多做一些,多说一些,多想一些。

    公开听证会上,原审查逮捕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第三检察部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案件委托代理人曾某甲围绕案件陈述了相关事实并充分发表了意见。3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别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申请人予以救助,并鼓励申请人放下心结与仇恨,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重新拥抱美好生活。

    12月24日下午,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将25万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这次国家司法救助采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模式,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检察工作的温情与关怀。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把公开听证作为工作常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案力度,让检察职能服务群众所需,让更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沐浴在检察暖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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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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