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评论员
治国之要,奉法则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吹响了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嘹亮号角。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了法治中国新时代。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即将进入“十四五”时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良法善治,民之所向。经济社会发展提速,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提高,也需要我们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实践中。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深入推进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引的法治政府建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扭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对湖南来讲,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全过程,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力量,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次会议明确,未来法治中国建设,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今年以来,湖南根据疫情因素影响,主动调整立法计划;10月27日,全国第一个专题性的城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长沙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2020》发布。这些举措都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底色”,推动着良法善治迈向更高境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群众知法、信法、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守法,做守法的楷模,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必将有力地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必将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不断开创法治湖南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