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交警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驾驶校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0-09-18 11:2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吴艳红 陈又民)9月17日,新邵交警大队龙溪铺中队在对辖区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摸排检查时,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违法驾驶专用校车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全力做好国庆期间“控风险、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当天上午,龙溪铺副中队长谢吉林带队到辖区巡逻,重点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9时28分许,民警巡逻至迎光乡路段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湘E27***中型校车往迎光乡桑果场开过来,民警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驾驶员出示校车资格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不肯说出自己真实名字,也拿不出相关证件。

民警将驾驶员带至迎光派出所户籍室进行人像比对,核查他的真实姓名。经查,该驾驶员杨某某系本地人,持"B1E"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据杨某某交代,今天该校车驾驶员腰疼,请了假,心想着下雨天,交警也不会出门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代替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学生,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核实信息后,民警将校车扣留,并将车上的幼儿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目前,驾驶员杨某某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龙溪铺中队处以驾驶员罚款3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同时,对相关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0元。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在此,新邵交警提醒学校要聘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员要遵守《校车管理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校车上路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超速、不超员,把孩子平安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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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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