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长安网9月13日讯(袁光宇 周妮娜)9月1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雄到新宁县调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他说,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决策”,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李志雄一行先后到清江桥乡赤木村、湘塘村调研。在赤木村,李志雄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县、乡、村三级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湘塘村,李志雄走访当地群众,与群众亲切交谈。该村村民反映,自成立村民自治理事会以来,村里一些在外面发展势头良好的乡贤主动回到村里议事、办事,现在,村里环境卫生干净了,邻里关系和睦了,群众生活变美了。
李志雄说,群众自治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基层群众自治的过程是联系群众、集中民智、了解群众需要和意愿的过程。要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把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益事务和公益事业。群众自治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村民自治理事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代表村民对本村范围内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确保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