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检察官助力拿回血汗钱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祖强 杨琼玲 袁素钦)“农民工的讨薪路真是太艰难了,要了一年多都没要回来的工钱,这一次老板真的就爽快地给了钱,感谢城步检察院帮助我们拿回了血汗钱。”9月1日上午,农民工兄弟刘某来到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执检为民,彰显正义”的锦旗送到办案人员手上。
刘某系城步县西岩镇水清村2组农村低保户,患有糖尿病,需要常年服用药物治疗。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刘某在城步县西岩镇七里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用拖拉机帮某公司转运建筑材料,按照约定本应获得转运费及劳务工资10000元,却遭到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2020年8月,刘某向城步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反映了该情况。该院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情况,仅用10个工作日,便帮助刘某顺利地拿回了转运费和劳务工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是生活的基本保障。高效率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薪资纠纷,及时遏制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充分彰显了民事检察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点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力度,目前共办理6件支持起诉案件,为6位农民工追回工资5万余元。
检察官普法宣传
什么是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是指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权益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如下:
1.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因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5.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7.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户请求侵权赔偿的;
9.其他确需支持起诉的案件。
检察院怎么参与支持起诉案件的庭审?
经接受支持起诉的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检察院可以参加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检察人员出庭应宣读《支持起诉书》,对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予以出示,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说明,但不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以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