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醉酒驾车酿事故后弃车逃逸被判刑

【时间:2020-06-05 17:4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吴艳红 邓吉明【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吴艳红 邓吉明)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今年1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朋友家喝酒后,驾驶湘E*****小型轿车途经新邵西高速出入口500米地段时逆向行驶,与彭某驾驶的湘A*****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彭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陈某弃车逃离现场。新邵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逃跑了300余米的陈某抓获,随后将其送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经鉴定,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0.37mg/100ml,系醉酒驾驶,同月16日,陈某赔偿彭某经济损失5.5万元,取得彭某谅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新邵交警郑重提醒,一旦酒驾发生事故,不但造成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还会使自己深陷囹圄。请广大驾驶员务必恪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尊重和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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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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