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诈骗案受案4小时即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0-02-24 20:0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吕游【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吕游)2月22日,新邵县检察院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对犯罪嫌疑人宁某某以涉嫌诈骗罪向新邵县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新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审查查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宁某某虚构自己有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出售事实,通过微信骗取被害人曾某某支付用于购买口罩的定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万元。

2月21日,宁某某被抓获归案。新邵县检察院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两次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情,详细列出该案应收集的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2月22日(星期六),新邵县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这起特殊的诈骗案件。下午1时30分,公安机关将案卷移送新邵县检察院,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优先受案、快速录案,高效完成了案件受理程序,并按照检察长指示将案卷材料直接移送给主办检察官蒋改。接到案卷材料后,蒋改全面审查案卷材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在看守所以远程视频的方式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宁某某,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及时交流处理意见,准确适用法律规定。下午2时30分,该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宁某某批准逮捕。

同日下午3时30分,新邵县公安局将该案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蒋改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宁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再次通过远程视频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让宁某某在值班律师视频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快办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下午5时30分,新邵县检察院以宁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距离该案受理仅4个小时,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时候,新邵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依法及时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社会稳定的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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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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