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邵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奖补政策惠至个人

    【时间:2018-11-21 15:2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侯飞辉 谢敏姣)11月16日上午,新邵县司法局召开全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指导培训会议,该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县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奖补”惠民政策推动村(社区)人民调解平台建设,真正达到人民调解“八有”“六统ㅡ”标准;通过个案奖励,让调解“和事佬”得实惠,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有人调,真正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通过表彰奖励,树立“标杆”,激励广大人民调解队伍,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群策群力,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第ㅡ道防线作用。

    据悉,该县人民调解“奖补”方式共分三种:ㅡ是基本奖励,对于达到人民调解“八有”“六统ㅡ”标准、矛盾纠纷上交和报表情况确定的村(社区)基本奖励。每年通过村(社区)申报、司法所呈报、县奖补评审办实地复查、县司法局网站公示、县“奖补”评审组审批后,由县司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拔付至村(社区)银行开户帐号上,达到标准的奖励村(社区)2000元;二是个案奖励,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根据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工作质量,按50—1000元不等的标准,通过村(社区)每季度末申报司法所,乡镇司法、综治、维稳、信访、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初审,然后将拟奖补的案件分村(社区)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司法所登记建档、由镇乡分管领导在《新邵县乡镇个案奖励资金发放表》签字盖章,由司法所呈报县司法局基层股,再由县司法局及县“奖补”评审办每半年按5%比例进行电话调查和审查,重点核查案件真实性及“奖补”等级,再在县司法局网站公示7天、县司法局局长签字确认后,报县“奖补”评审组审定,最后由县司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拔付至调解员个人银行开户帐号上。三是表彰奖励,县优秀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员、调解能手、调解案卷的评选范围、标准、名额分配、奖励标准等由县“奖补”评审组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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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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