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男子饮酒驾驶被行拘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吴艳红 陈又民)10月18日,新邵县一男子因再次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
当日9时,新邵交警龙溪铺中队中队长带领民、辅警在新邵县十古线2公里处(龙溪铺镇羊城村)路段设卡检查,对农村道路上的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时30分许,在检查驾驶人游某忠无证驾驶的无牌摩托车时,发现游某忠满嘴酒气,经询问,游某忠承认自己喝了一两多米酒,经酒精测试仪测试,游某忠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中队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予以暂扣,遂将游某忠带到中队醒酒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查,游某忠原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交警部门进行过处罚。此次违法行为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游某忠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游某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扰乱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情节较重,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750元的处罚。
新邵交警提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和社会均有危害性,请广大驾驶员切记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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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