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调解化解医疗死亡纠纷

【时间:2018-08-15 10:5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岳波【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岳波)8月8日下午,新邵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接到通知,大新镇塘溪村某村民在大新镇某诊所输液时,突然心里很不舒服,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30余人聚集在事发诊所,诊所一方也聚集亲朋好友应对,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情况紧急,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赶至事发现场。

来到现场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大新社区、塘溪村干部等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出要求:家人去世心情悲痛可以理解,但要正确面对,要依法依规维护权益,不能采取极端手段维权,更不能殴打他人;责任方更要摆正态度,不能与死者家属“对着干”,扩大事情对双方都不利。想通过大吵大闹的方式来解决此事是行不通的,甚至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经耐心解释,现场得到控制。

经调查:死者王某吉,1964年出生。2018年8月6日因胃部不适到事发诊所看病,患者自述头痛胸闷、心里很不舒服,医生经简单检查和询问后,进行输液治疗。6日、7日输液治疗两天,效果一般。8月8日中午12时许,正在输液的王某吉突然觉得胸口难受,十分不适,诊所医生立即进行抢救,并联系当地卫生院医生进行抢救,但患者还是因病情来势凶猛,突发疾病后不久,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目击者李某说死者开始输液输的好好的,突然就喊不舒服,说很难受,然后人就昏迷了,事发后,诊所医生也进行了积极的抢救,但无力回天。事发诊所资质合法有效,但当时治疗医生乡村医生资格证已经过期,没有年审,没有行医资格。

当天下午,大新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镇村干部一起组成纠纷调处小组,积极处理善后事项。双方坐下来后,调解小组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并就有关问题询问当事人,掌握了纠纷情况。根据纠纷实际情况,调解小组建议着重从情理的角度处理纠纷,死者生前与诊所医生还是好友关系,经常在一起相聚。调解员耐心做工作,但因为死者子女尚年轻,没有主见,意见也不统一,干脆提出不能让步的赔偿金,调解陷入僵局,至凌晨2点,没能达成协议。

第二天下午,调解再次进行,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进行谈判,调解小组也各自背靠背做当事人的工作。结合现有证据来看,死者死因初步符合急性心梗的特征,要确定死因,必须进行尸体解剖,程序和时间会较长,关键是如果一旦确定死者是因自身疾病原因导致死亡,诊所方是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对于诊所方,当班医生没有行医资格,任然为患者进行诊治,已经涉嫌非法行医,一旦走上诉讼途径,肯定要进行经济赔偿,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私了”对诊所是有利的。耐心细心的解释终于打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上述调解方案。至此,一起极有可能酿成群体性械斗事件的纠纷经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纠纷升级,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8月13日上午,大新镇塘溪村干部证实,死者已经安葬,入土为安。

调解员提示:医疗工作专业性极强,风险也极大。如何在救死扶伤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避免承担较大损失,值得每一个医疗工作者认真思考。就这起纠纷中的个体诊所来看,死者生前还是有迹象表明有大病在身,但是诊所方没有专业能力以及专业设备对患者进行检查,导致错过抢救时间,自己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当前我国个体诊所大量存在,方便了基层群众看病的同时,囿于自身硬件设施、技术能力的限制,个体诊所也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个体诊所应该积极提高自身硬件设施水平以及医疗技术水平,才有可能平安行医。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张洋1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