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不慎烧山被起诉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湘海 徐海宁)“警察同志,我已经借钱赔偿了,家中有中风的妻子需要照顾,请不要刑事拘留我。”这是8月6日,高桥镇烟村村民李某某见到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办案人员后反复说道的一句话。
今年2月份,正值森林防火禁火期,李某某为在乌鸡冲山场自家责任荒田种植脐橙树贴补家用,砍倒荒田中的杂柴、杂草烧山灰,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较大。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刻找到李某某,启动办案程序。同时聘请林业工程师对火灾现场进行专业林业技术鉴定。经鉴定,该起火灾过火总面积2.71公顷,其中有林地2.12公顷,无林地0.59公顷。这次火灾造成较大损失,而李某某以自己年事已高,妻子中风,家庭困难为由,赔偿一直未到位。崀山派出所办案人员对李某某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后李某某借款赔偿了损失方近2万元并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
尽管得到谅解,李某某已被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但法律的制裁不会缺席,不日,该起案件将起诉至新宁县检察院。
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何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