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河伯司法所四措施把好矫正第一关

【时间:2018-07-28 12:0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朱峰【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柏冬)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审”、“矫”环节有效衔接,提升非监禁刑罚方式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7月25日,邵阳县河伯司法所接受到邵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关于刘某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后,河伯司法所通过四措施把好社区矫正第一关。

一是严格规范审前调查评估程序。河伯司法所在接到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第一时间组成两名成员的调查评估小组对刘某进行调查评估,并告知被调查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调查结束后通过集体评议形成建议上报邵阳县司法局。

二是强调非监禁刑罚的惩罚性。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本人、家属、村干部等利害关系人告知其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以及如被判缓刑后应当遵守的管理制度。

三是细化问话过程,做到全面了解,综合评估。对被调查人的基本家庭情况、婚姻状况、犯罪情况、犯罪原因,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有无劣迹前科等;被调查人家庭社会关系、工作经历、人际交往情况;被调查人思想品德、社区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风险大小。

四是采取明查暗问。对本人以及家属采取明对面问话调查,对村干部以及周围邻居,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不通知本人直接上门交谈的方面了解其情况及表现。

通过调查进行调查评估评议,形成调查笔录、评估意见书等书面材料,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并及时提交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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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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