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老赖被罚两千买教训

【时间:2018-05-24 15:3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贺力平【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家住邵阳市双清区某小区的业主刘某接受物业服务但拒交物业管理费,在法院判决要交纳物业费后,有能力履行还是拒绝履行,被法院罚款2000元,这个教训也太深刻了。5月24日,双清区人民法院法官在银行将刘某2000元罚款及判决应交纳的物业费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内,全额执结到位。

刘某是一个装修工,前几年在外辛辛苦苦赚了些钱,就回邵阳市双清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好居住后,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就拒绝交纳物业费。2017年7月,物业公司就将刘某起诉至法院,刘某接到传票后拒不到庭应诉。判决生效后,刘某还是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要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滞纳金共计2457元,物业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刘某在多个银行账户上有存款12万余元,完全足够用来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官及时联系刘某,传唤其到法院接受问话,刘某两次都没有到法院,执行法官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执行标的款,并经审批决定对刘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妨害执行的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法律的权威不容藐视,执行的力度不可小觑。当前,还有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不良现象,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挑战。如果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还可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双清法院副院长王跃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有判决在身”的人一定要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据了解,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双清法院不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花费40余万元建起电子显示屏,专门用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35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两人进行了罚款,对3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双清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依法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能执尽执”“应执尽执”,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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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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