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拒不停车强行冲关 被邵东公安局依法拘留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何利明)2018年4月10日,杨桥派出所接到衡邵高速邵东大队报警称:有人阻碍高速交警正常执法.接警后,副所长谢白桦立即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抓获一名男子并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男子胡某于当天下午15时30分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出邵东杨桥高速出口时强行冲关。胡某多次无视高速交警李桂林、曾达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的手势,拒不停车且驶离现场十余公里,后经警车鸣笛追行并多次喊话才靠边停车。胡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
现,胡某(男,40岁,衡阳县石市镇人)因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邵东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1)煽动、纠集他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以泼洒污物、公然辱骂、使用轻微暴力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抢夺、扣留、污损执行职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公务标志、器械等物品的;
(4)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的;
(5)当场隐匿、撕毁执法机关法律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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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