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疏忽盲区 碾死行人获刑还赔巨款

【时间:2018-04-01 09:3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彭宏发【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宏发)本来在场地不是很宽阔的地方倒车长型拖挂车,都是要有同行司机或专业人员指挥引导进行的,然而一男子侥幸独自倒车,结果盲区碾死人,后悔晚矣。3月29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李星亮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李星亮系邵阳县籍80后大货车专业驾驶员。2017年6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星亮驾驶一长型拖挂车在该市邵石路麻子洼地段卸完货物后,本应等待同伴驾驶员张某到来的指挥引导,方可将此长型拖挂车倒车调头,以确保驾驶安全,但李盲目自信,在张某未到之际,竟侥幸独自操作倒车,结果将在道路上通行的被害男子刮倒于后轮碾压,造成该男当场死亡。经警察勘察取证认定:肇事司机李星亮应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李星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李星亮一次性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被害人亲属对李的过失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77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279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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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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