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交警以人民为中心 树立“六种意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

【时间:2018-03-20 10:5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陈贵清【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贵清)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以人民为中心,树立规范执法意识,新宁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树立“六种意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工作。

一、树立为民执法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民警坚持做到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多与驾驶员“换位思考”,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有困难的群众要尽力帮助,使群众能够通过交警的服务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 树立文明执法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对待人民群众,一定要按《交通警察值勤执法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规范文明用语,特别是违法处理 室和上路执勤民警,在道路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等工作中,对待群众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使群 众能够以平和的心态接受处理,向社会展示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树立执法证据意识。在指挥疏导交通、检查车辆、纠正交通违法、实施现场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等道路执勤执法时,在严格按照法律文书填写规范认真制作法律文书的基础上,一定要规范 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办案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一方面固定当事人及车辆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自觉接受各机关部门的 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争取实现群众“零投诉”。

四、树立执法程序意识。处 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民警在查处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时,特别是在办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程序较复杂的行政案件中,告知当事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树立法制办案意识。大队对执法办案质量加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执法管理,细化了执法流程,规范了每个执法环节,要求民警以理性思维去分析、化解矛盾,使人 民群众通过交警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制的威严,又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关爱与温暖。同时,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使人民群众更加信赖、信任、信服 人民警察的执法办案能力。

六、树立执法责任意识。紧紧抓住执法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回头看”的方式对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剖析,积极主动整改执法不作为、消极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因执法不规范、程序不 到位、语言不文明引发的执法矛盾、执法过错,除追究当事民警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春香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