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岁老人店铺猝死 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时间:2018-01-30 21:3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岳波)1月25日上午8时许,新邵县大新镇79岁老人刘某到该县酿溪镇一保健品店铺参加店铺举办的保健品知识讲座,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店铺经营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因此与店主发生纠纷。

     接到通知后,新邵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参与调解。经调查:该店于2016年9月成立,证照齐全,有资质,属合法经营,店主益阳人。事发前一天死者因身体不适输液,当天去现场参加讲座是其邻居邀请,邻居知道死者身体不适后还劝他不要去参加讲座,但死者执意要去。死者生前没有在该店铺购买或服用过保健品,也没有进行过治疗。病发之前也没有在店铺内摔倒或与店主争吵,其突然发病是自身原因造成,店主知道死者发病后也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履行救助义务。

     大新镇和酿溪镇调解工作人员结合事情经过,形成一致调处方案:刘某的去世是自身疾病造成,店主没有对其有任何的侵权行为,也积极履行了救助义务,故不承担责任。但死者是来店铺参加讲座时发病,作为讲座的举办方,应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对死者方给予一定补偿。经过几轮沟通,双方当事人对事情经过、性质以及调处方案基本达成一致。但店主因经济状况较差,履行能力十分有限,调处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从店铺经营、负面影响和破财消灾等角度积极与店主沟通,终于说服店主积极筹措补偿款,双方当事人终于签订协议,一起死亡纠纷终于平安化解。

       经营店铺一定要有较高的风险管控意识,除手续齐全合法、保证产品和行为的安全、场地无安全隐患等常规动作之外,对于一些特殊高危顾客要有所筛选,必要时可以拒绝提供服务。特殊高危人群自身要照顾好自己,监护人也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尽可能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


    分享到:
    责任编辑:吕叶文
    2020-2021 ©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