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枪支 男子获刑三年

【时间:2018-01-26 10:0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袁愈鹏 王辉鹏【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袁愈鹏 王辉鹏)为方便打猎,城步苗族自治县某镇村民王某委托他人网购射钉枪、钢管等制作枪支所用物品,然后将射钉枪改装成枪支,却不知这样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2017年7月,王某委托兰某(另案处理)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射钉枪、一个握把托、一根精密管、一个瞄准器等配件。网购配件到齐后,在兰某的指导下,王某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经鉴定,经过改装的射钉枪可以发射以火药为动力的金属弹丸,具有杀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归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制造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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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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