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处警告 矫正人员悔莫及

【时间:2018-01-24 15:0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杜翠婷【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杜翠婷)“杜警官,我真的知道错了,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从今往后我一定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好好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端正服刑态度。”1月23日,新邵县司法局严塘司法所对违规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实施了书面警告处罚。在接到警告决定书时,陈某后悔莫及,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矫正期间,陈某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不按规定正常使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卡,无故停机、关机,多次打电话不接,经屡次教育仍不改正。为了警示和教育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严塘司法所提请新邵县司法局对陈某予以书面警告处罚。审核通过后,严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陈某某送达警告决定书,并向陈某与其家属再次重申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严肃告知服刑人员这已是其第二次书面警告,3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司法所将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强调其应珍惜最后一次机会,认真服刑,积极改造,争取顺利解矫。

对陈某的警告处分,不仅给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彰显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而且能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促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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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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