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17年惩治罪犯5090人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蒋志强 周盖雄)2017年,邵阳两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53件,判处罪犯5090人;其中,中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5件,判处罪犯216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424件。
依法从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审结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605件674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品案件794件885人。从严打击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审结“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1057件1384人。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2件98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8件12人。
依法稳妥审理涉众涉民生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李某集资诈骗3549.7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肖某集资诈骗5904.8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交通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污染环境、交通肇事等案件340件,沪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两名涉案交警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依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立足办“铁案”,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对罪过较轻、真诚悔罪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对1312人适用拘役、缓刑、免刑,占生效判决总犯罪人数的30.24%。重视教育感化挽救,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54人,对其中28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实行庭前公示和公开听证,依法裁定对970名罪犯减刑假释,占提请减刑假释的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