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公安局野鸡坪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娌娌)元旦至春节是烟花爆竹备货销售高峰期,也是烟花爆竹非法调运储存销售多发期。近日,邵东县公安局野鸡坪派出所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涉事店主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28日,邵东县公安局野鸡坪派出所在深化集打斗争“冬春攻势”专项行动中,联合安监部门加大对辖区重点行业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当天下午5时许,在对野鸡坪镇某商店仓库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商店仓库内堆放着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2箱(烟花8个、鞭炮4件)。
经询问店主曾某云,其未能提供《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民警依法对该商店的烟花爆竹进行了现场扣押,并将店主曾某云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曾某云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邵东警方已依法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曾某云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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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