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促和谐 增进警民鱼水情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何利明)邵东县公安局民警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树立了“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将调解教育工作与处罚处理相结合,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增进警民之间的感情,融洽警民关系,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近期,邵东警方就成功调解了3起矛盾纠纷。
12月5日,申某因父亲在邵东县中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万分悲痛。他以此事为由与邵东县中医院发生纠纷,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出警派出所了解到事情经过后,在双方不愿意调解的情况下,依法将涉事人申某执行行政拘留。
在入所后,当事人申某的情绪有所缓和,并对自己当初的不理智行为深感后悔,申某表示愿意与对方协议调解。邵东县公安局拘留所民警贺再晚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涉事双方进行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要求,同时安排警力联系当事人家属并和出警派出所联系,积极参与协调工作。
最终,在民警贺再晚等多方的大力协调下,涉事人申某与中医院代表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该矛盾纠纷成功调解。
2017年12月7日22时许,邵东县公安局流光岭派出所圆满处理了一起矛盾纠纷。2017年10月31日,流光岭镇龙胜村尹某与申某因宅基地发生争吵,双方发生推搡后申某倒地。随后,申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约二万元。出院后,流光岭派出所召集双方当事人、镇司法所、龙胜村村干部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医药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首次调解失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是老年人,且体弱多病,应当事人的请求,流光岭派出所于12月7日进行了第二次调解。
当日晚上10时许,流光岭派出所所长宁周军就医药费、双方责任划分等问题再一次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说。通过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本着和谐、互让的精神,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12月11日,邵东县公安局魏家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德星村一起纠纷案件的报警电话,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纠纷发生的现场。
经调查了解,魏家桥镇德星村村民曹某湘一年前给曹某发的哥哥建房子,两人因事打过一架,之后曹某湘一直怀恨在心。2017年12月11日上午,曹某发送同村人出殡,在下山的途中,遭到曹某湘用拳头击打脑部,导致曹某发骨折。经过派出所民警多次耐心调解,12月28日,曹某湘与曹某发最终握手言和,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邵东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纷纷立足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把调解矛盾纠纷与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蜀黍既要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又要讲法律、讲政策、讲情理,增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对抗情绪,更好地增进警民关系,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心系百姓,为打造和谐、平安邵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