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时间:2017-12-21 14:5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刘佩君【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佩君)两桌人同在一个烧烤店吃夜宵,其中一桌的人嫌邻桌声音太大,遂喊邻桌的人说话小声一点,不想却因此引发了一场打斗。近日,城步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支付被害人赔偿款28000元。

法院查明,于某和朋友在某广场一家烧烤店吃夜宵,因聊天声音较大,与邻桌发生言语冲突,后双方被他人劝开。不久,邻桌接打电话的行为被于某误认为在喊人帮忙,遂抄起身边的玻璃杯往对方头部砸去,头破血流的邻桌随后又遭到于某的殴打,经鉴定被害人的伤势已达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告人于某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28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于某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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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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