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法院审结一起运输毒品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佩君)近日,城步法院审结一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肖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3月30日,周某电话联系朋友肖某,托其购买冰毒并送到指定地点。肖某购买后按要求于次日晚携带冰毒从洞口县租用出租车来到城步某酒店房间,准备交货给周某时,被民警抓获,当场在肖某手中和夹克口袋中查获疑似毒品“冰毒”2包(分别净重10.51克、10.9克,共21.41克),经鉴定,从肖某身上查获的两包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肖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律规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然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