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依法维权 群众点赞

【时间:2017-12-06 08:5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贺上升 唐翠珠【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上升 唐翠珠)“要是没有你们的法律援助,我们很难通过调解依法获得赔偿。”12月2日,隆回县罗洪镇孟公村8组村民曾某的家属对该镇司法所干部和驻村干部表示感谢。

今年10月8日,曾某前往广东清远连州市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一标段(该项目地址位于连州保安镇水口村)开铲车。11月27日19时许,在施工现场驾驶铲车的曾某,因路面塌方坠河,导致铲车坠毁、人员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曾某家属与施工单位中山祥实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死亡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产生重大分歧。为此,死者亲属请求罗洪司法所尹志强、孟公驻村干部蒋德聪、村干部周乐聪前往广东参与处理此事。接到家属的求助后,三人迅速赶往事发地连州保安镇。

他们到达事发地后,经初步调查了解,并研讨、制定了处理预案。一方面,工作人员安抚死者家属,建议他们保持冷静和克制;另一方面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家属方正当权益。该事件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工作人员敦促施工单位积极面对,拿出诚意,促进问题早日解决。

调解中,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将死者死因定性为工亡,并依法要求施工单位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5万元。然而,施工单位聘请的律师恶意将工亡亲属抚恤金与意外死亡亲属抚恤金偷换概念,意图减少赔偿金。工作人员据理力争,义正言辞地指出对方是在歪曲事实、偷梁换柱。他们通过讲道理,摆事实,并将法、理、情有机结合,让施工单位最终正视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当事方自愿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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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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