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交警大队召开11月份媒体通气会 通报3起行人被撞交通事故

【时间:2017-11-30 09: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刘波 曾梅妮【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曾梅妮)11月28日,双清交警大队召开11月份媒体通气会,通报了11月下旬双清区辖区内发生的3起行人横过马路时被车辆撞的交通事故。双清交警大队呼吁全体市民,行车、行人过马路都要始终做到安全、文明,不让惨痛的事故再次降临。

被通报的三起交通事故分别发生在11月17日和25日。17日18时30分许,熊某驾小车行驶至市区洛阳洞地段时,将一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导致行人被对向车辆碾压。随后,熊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22时许自首。第二起也是17日,19时20分许,安某驾驶电动车在火车站乡鸡场地段将一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导致行人被他人车辆碾压。事故后,安某弃车离开现场。第三起则是在11月25日6时许,在塔北路菜市场地段,一名行人过马路时被一辆车牌不详车辆撞倒,车辆逃逸。

双清交警大队对这三起严重交通事故进行了梳理、总结。三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当事人均选择逃逸;三起事故事发时都是早晚时分,出行条件都不好,司机都没有打起精神安全驾车,致使发生交通事故。

双清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军表示,惨痛教训再次提醒,要安全、文明行车、过马路。针对这三起交通事故,他呼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伤者遭遇更严重或二次伤害。对于不尊重人的生命权的交通肇事逃逸者,交警部门均将予以严厉打击。

李军表示,早晚时分,特别是出现雨、雪、雾天气时,视线条件很差,都应该减速慢行,确保安全行车。这三起交通事故,都是行人过马路时发生的。他呼吁,在任何情况下,车辆应礼让行人。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情况下,市民一定要按规矩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不闯红灯;有横穿马路的天桥或地下通道的,绝对不能从路面上过;在没有人行横道也没有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路段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过马路。这不单单是文明交通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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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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