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司法局:“建议慎用社区矫正”

【时间:2017-11-03 15:5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袁光宇 唐明花【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唐明花)“建议慎用社区矫正”——这是洞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对拟假释的罪犯提出这项建议。

事情还要从今年10月中旬该局接到山东省某监狱调查评估委托函说起。从该监狱提供的资料来看,洞口籍罪犯谢某因犯盗窃罪在山东服刑,其服刑时间已超过总刑期的一半,且在服刑期间服从管教,劳动积极,表现良好,2016年获得减刑一次;2017年获得表扬四次。该监狱根据谢某的心理健康情况,综合日常表现,建议提请假释,并委托洞口县司法局调查评估其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洞口县司法局接到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谢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走访。经调查,谢某从小父母离异,不住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其母前几年因车祸死亡,其父今年年初也因病逝世。谢某现在的近亲属仅有一位80岁的老祖母和一个10岁的孩子;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干部皆不熟悉谢某平时为人,不敢做出担保。

洞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以上情况,依法建议“慎用社区矫正”。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十分同情谢某现在的情况,然而谢某矫正环境较差,依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谢某不适合在社区服刑。但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并没有粗暴地建议“不适用社区矫正”,而是经过慎重考虑后,将评估意见确定为“慎用社区矫正”,从而为谢某有机会在社区服刑、早日回归社会、承担家庭责任留下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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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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