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严塘镇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关”

【时间:2017-10-25 17:2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杜翠婷【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杜翠婷)“杜警官,您放心,我在请假外出期间一定严格自律,绝不做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事情,我把病治好了,一定准时回来销假。”

10月22日,严塘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邓某某,因其双肾积水严重,计划到长沙市湘雅医院进行手术治疗,需请假一个月,新邵县司法局严塘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的请假程序操作,严格仔细审核请假事由,并及时与新邵县社区矫正中心衔接,使邓某某顺利地拿到了《社区服刑人员准假通知书》,前往长沙治病。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严塘司法所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关”, 规范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防止其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严把请假事由审核关。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请假事由只限定“就医、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两个方面,如请假事由不符,一律不准批假;同时,符合规定请假事由的,必须要有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就医证明。二是严把审批程序关。严塘司法所在收到社区服刑人员的外出申请后,认真详细对其请假理由、外出目的地、请假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实,并严格按照社区服刑人员写请假条、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出具担保人承诺书、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衔接等请假程序办理。三是严把请假外出期间监管关。严塘司法所在给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会严肃认真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教育,要求其在请假外出期间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的监管规定,加强自律,不从事与请假外出内容无关的活动;定位手机必须随身携带并保持24小时开通,每天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司法所汇报活动情况;请假期满要按时返回,返回时立即向司法所汇报,并在24小时内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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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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